6月15日,昆明市规划局李亮局长针对即将实施的《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,为开发企业、建设单位、规划设计机构举行了专题讲座,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规定,提高报件质量。会后,针对市民及开发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,记者近日邀请李亮局长对新版技术规定再次进行了详解。
在新规中,关于停车设置比原规定有了较大调整,也是最重要的章节之一。新规第五十条要求,商品住宅按每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配建一个机动车位和一个非机动车位,比过去规定的每户配一个车位更加科学合理。
据介绍,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昆明实际情况,以小户型开发为主的项目,车位较多,面临开发成本和销售的双重压力;而以大户型为主的项目,却车位不足。目前昆明人均住房面积已经突破30平方米,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达到近百平方米,而昆明房地产市场普通家庭住房面积也大多在100平方米左右。因此,虽然此次调整为按每百平方米配一个车位,实际上与过去相比仍是1:1,只不过计算方式更加合理。
新规特别明确要求,住宅及商业项目机动车固定停车位应设置于地下空间或专业停车楼,除专业楼库外,不宜采用机械式停车;商务办公和商业设施类地下车库设置达到两层,其可利用面积全部用于停车后仍不满足停车需求的,可以设置机械式停车,且层高不得小于4.5米,机械式停车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0%。
这条是针对一些商业类项目车位设置使用两层地下空间后,仍不能满足需求,特别允许设置机械式停车,以增加停车量。但机械式停车对层高有着明确要求,不得小于4.5米,这样可以保证两层车位有足够的空间停放。机械式停车也不允许无限制发展,要求总数量不得超过30%,避免偷减车位。
新规中还特别加注一条“住宅配建中,固定车位的5-10%应设置为访客车位”。这是对小区规划人性化的考虑,一方面满足小区业主交际的需求,另一方面这些临时车位,还为未来车位紧张预留了一定的缓解空间。